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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作者:总局 | 来源: | 时间:2025/5/19 22:01:07 | 浏览:52 查看权限: 游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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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源头治 理,进一步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订。现 将有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保障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 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贯彻落实国家产 业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条例》 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待从制度体系层面进 行完善,从监管手段方面进行创新,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 全、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 重要举措。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 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24 5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 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 号),明确要求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修订《条例》主 要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把党的- 2 - 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制度市场准 入的作用,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坚决守住重要工业产品 质量安全底线。 (二)修订《条例》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条例》自 2005 年颁布实施以来,生产许 可证制度已经过多次改革,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适用范围不断 调整,由 1991 年最多时的 487 类,调整到目前的 14 27 种产 品。除了工业产品许可证产品目录不断调整外,其他相应的改革 措施也推陈出新。近年来,遵循便民高效、激发市场活力的原则, 下放生产许可证审批事权至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 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等改革措施,都需要通过修 订《条例》对改革成果予以固化。 (三)修订《条例》是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虽 然现行《条例》突出了各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的监管 责任,但实际工作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多发生在不同行政部门监 管职责的结合部和边缘区域,易出现监管薄弱环节,需要通过修 订《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协同配 合和监管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要加强对在经营活动中使 用列入目录产品的监管,保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二、《条例》修订过程 为有序推进《条例》修订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成立《条 例》修订起草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通过实地调研、书面调研和- 3 - 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实施情况、 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系统梳理《条例》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和 存在问题。2024 年,市场监管总局就《条例(征求意见稿)》征 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25 个部门、中 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 33 家企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 38 个行业协会意见。同时,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条例(征求意 见稿)》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现已通过评估。 三、《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与原《条例》相比,重点从 4 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一)明确产品适用范围。根据新形势下生产许可证管理工 作实际,删除“乳制品、肉制品、燃气热水器、电力铁塔”等产 品举例内容,将适用范围更聚焦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 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二)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一是规定国务院及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领域内生产、销售和经 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二 是为保证进口列入目录产品质量安全,新增目录内产品同时列入 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三是规定了专业技术机构和核 查人员应当对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贯彻落实改革要求。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取消了发证 前检验,明确由企业自行提交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4 -

[关键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文件录入:古道西风瘦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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