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行动,在食品生产经营、网络交易、广告等多环节发力、多措并举,全力遏制“食金”之风。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科普“食金”之害。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及监管人员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营养常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不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招徕顾客;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通告,向全市广而告之。
二是强化线上排查,深挖“售金”线索。通过组织开展含金银箔粉食品网络交易行为专项监测、广告监测,实施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发现相关问题后立即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查重处。截至目前,全省依据“金箔、金粉、可食用金箔、银箔、银粉、可食用银箔”等关键词筛查各类网站、网点、平台4701家次,监测食品类广告10751条。
三是推进线下检查,严处“添金”行为。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糕点、冰激淋、巧克力、酒类、寿司等可能添加金银箔粉的食品为重点产品,以酒类生产企业、蛋糕店、超市、酒店等为重点单位,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购进、使用、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的相关记录,在产在售食品是否含有金银箔粉。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079家、小作坊656家,食品经营单位13715家,餐饮服务单位14992家,共发现12家经营者采购了金银箔粉,现场扣押金银箔粉23瓶,对10家涉嫌违法添加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下一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总局工作部署要求,继续严查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倡导科学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查获含金银箔粉食品)